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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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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韶关学院教学点教材管理的通知 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




关于规范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教材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点: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材选用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将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根据我校成人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教材选用工作,健全科学的教材选用制度,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范围

教材一般是指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用于教学的文字材料和多媒体音像教材,包括:教学用书、参考书、辅导书、习题集、上机手册、试验指导书以及电化教学教材和计算机辅导教学课件等。

二、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⒈ 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⒉ 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选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原则上选用国家或部编优秀教材,特别鼓励选用国家级重点教材或优秀教材、21世纪规划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材编写,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凡经我校正式立项并由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用。

⒊ 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求理工类、经、法类专业使用近3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90%左右。

⒋ 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由二级学院遴选确定版别后,各教学点采用同一种教材。

⒌ 稳定原则: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教材选定后,原则上应稳定使用2-3届。

⒍ 减负原则: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选用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某些课程确因教学需要增发辅助教材(或配套练习册),须由二级学院提出,经教务科批准后实施。

三、对所选用教材的基本要求

⒈ 正确性: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

⒉ 科学性: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⒊ 基础性:以课程功能为依据,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内容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

⒋ 适应性: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培养对象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⒌ 配套性: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配套。

⒍ 规范性:教材及其他资料的选择、指定、修订必须是教学单位的集体行为、规范行为。

⒎ 启发性: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四、教材选用程序

⒈ 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⒉ 教学点确定教材选用版别后,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提交主办学院主管成教领导署意见后发送各教学点,并对各教学点征订教材的情况进行监督。

⒊ 教务科对推荐的教材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逐一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召开课程组教师会议集体讨论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教务科负责人对各专业开课的教材选用情况认真审查(必要时可),

⒋ 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十三五规划教材。思政类课程要求统一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注意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021年版)。

五、其他

⒈ 于2016年起实行由学院统一选用教材版别,保证教学质量

⒉ 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各教学点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别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⒊ 学校每学期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点的教师、学生使用教材版别进行检查和抽检,视违规情况给予处理,如严重违规,影响我校办学声誉的,将停止合作。

4.为确保教学质量,建议教学点统一订购教材。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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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3   更新时间:2024-01-12 06:58:36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