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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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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招生办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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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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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校为开展试点高职院校之一。 

一、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收中职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学年)

1

护理(620201

3

护理

5680

2

助产(620202

3

助产

5680

3

药学(620301

3

药剂

5680

4

中药学(620302)

3

中药剂

5680

5

医学检验技术(620401

3

医学检验技术

5680

6

医学影像技术(620403

3

医学影像技术

5680

7

康复治疗技术(620501

3

康复技术

5680

8

中医康复技术(620503

3

中医康复保健

5680

9

临床医学(620101k)

3

社区医学、农村医学

5680

10

口腔医学(620102k)

3

口腔医学(医士)

5680

11

中医学(620103k)

3

中医学(医士)

5680

12

预防医学(620601K

3

公共卫生

5680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 凡是具有我省户籍,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条件的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外省户籍且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社保计算年限为2020331)的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员工;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和助产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 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已被2019年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均不得报考提升计划。

 

三、报考办法

 1.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以职业技能考核(含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报考考生身份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审核,符合高考补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测试,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初定为1021日前,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我校官网发表的动态信息。

2.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3.报名办法:凡报读我校的考生,1012-15日按指引(详见附件1)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高考报名、志愿填报。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核

1. 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确认后,自行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

2. “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资格由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审核,并在《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3. 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核后按要求提交《审核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社保证明,由招生院校进行考生资格复核。招生院校保存考生《审核登记表》原件、其他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五、考核和录取

   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以职业技能考核(含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测试方式和内容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考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不低于考试满分值的40%。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通过第二次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相同专业班级。

六、人才培养和毕业证书

1.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采取“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我校安排的教学点集中上课。

2.学制:3年。

3.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相应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学校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zqmc.net/

联系电话:0758-28570312899296285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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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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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59   更新时间:2019-10-12 11:03:29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