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页banner

联系我们

韶关百科学历教育网
地址一:韶关市武江区新民路-御龙湾A6-208(售楼部斜对面二楼)
矿山公园200米 
地址二:武江区吉祥路与芙蓉北二路交叉口,嘉乐苑二楼(工业路沙湖市场南侧
咨询电话:400 806 0751 全国免费拨打
办公电话:(0751)8138951,8707138
工作手机:1899 866 2118微信同号
咨询QQ:228680751
E-mail: 228680751@qq.com

毕业论文指导

首页>> 毕业论文指导>>

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广工大规字〔201816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效果、实践经验与研究能力的全面总结,又是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认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具体应注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

(一)调研、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二)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

(三)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

(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五)综合分析、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章 拟 题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指导教师在拟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二)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在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和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向生产实际解决问题的意识,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四)设计(论文)选题的范围和深度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可分为工程设计(实践)、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综合等类型。

第五条 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须经本专业同行专家审定后实施。

指导教师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 选 题

第六条 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以多个学生共同做一课题,但每个学生必须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明确分工,各人工作量适当。

第七条 学生除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采用与科研院(所)、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选择对方的实际工程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但必须指导教师同意并经同行专家审定。

第八条 学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 1 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展工作。


第四章 指 导

第九条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不可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条 指导教师由教学单位安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严格控制在 20 人以内。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须保证足够的时间面对面指导学生,并将每次对学生的要求和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完成进度和质量两大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业务指导,应重点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把关关键部分,同时在具体细节上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应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同时关心学生的思想。


第五章 过程要求

第十四条 学生要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进程安排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和进度,保证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五条 学生要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十六条 学生要严格遵守纪律,按章操作,保障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 学生要针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广泛查阅参考文献资料,深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做到论证充分,论据合理。

第十八条 学生要坚持科学态度,遵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包括从网上下载他人的论文)。

第十九条 学生要依照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阅

第二十条 各教学单位在毕业答辩前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的审查,根据任务书及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进行验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一)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二)弄虚作假、伪造实验数据,有严重抄袭行为者。(三)未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者。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除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外,还应由教学单位指派一名评阅教师对其进行详细评阅,写出书面意见。


第七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各专业相应的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具体答辩工作。小组成员由本专业(学科)的教师或与课题有关的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各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第二十四条 学生答辩时应准备必要的报告影像资料,写出书面提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述完毕。回答问题清楚、简明、准确。多名学生合作的题目应注意让每位学生都有回答问题的机会。

第二十五条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形成书面意见,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工作的情况(如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的撰写及图纸、作品的质量等)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表》,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字、教学单位加盖公章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归档。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 5 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定,并掌握整个专业成绩的平衡(即优秀率不得超过 20%,优良率不得超过 65%)。

第二十八条 各教学单位应将学生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交继续教育学院,经审核成绩分布符合学校规定后,记入学生成绩及档案。


第八章 检 查

第二十九条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相关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规范进行形式自查,及时纠正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各教学单位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套电子文本交至继续

教育学院。

第三十条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规范进行形式审查。

第三十一条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对毕业设计(论文)按 3-5% 的比例抽取,聘请本专业专家评审。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有关教学单位及时整改。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保存

第三十二条 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表进行电子存档。

第三十三条 教学单位须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资料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从 2018 3 21 日起执行,原《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广工大继字〔201122 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



分享到:
点击次数:67   更新时间:2025-10-18 04:50:16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