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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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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成教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院长办文件)学位条例





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及《韶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韶学院〔2017]135)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学生范围为: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学校举办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在校学习期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各项任务,经审核准予毕业。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通过《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韶学院办(2022)28号等文件规定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具体行为者。

()学习期间,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后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在校学习期间考试作弊者。

()参加《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韶学院办[2022]28)规定的外国语考试,成绩未及格者。

()超过学士学位申请期限者。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的时间、办法和程序: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的5月中旬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本办法第三、四、五条有关精神,组织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初审和复核工作,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收到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后,须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所学课程,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者进行逐一审核后,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并连同《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成绩单复印件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后报学院学位办公室。

()学校学位办公室汇总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后,由学校进行公示一周,对无异议者,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后,由学校学位办公室根据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填写《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报广东省学位办备案。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做到公正合理,保证质量。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在申请、审核学位的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起执行,原《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韶学院[2018]281)同时废止。



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

韶学院办(2022)28

关于印发《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强化学校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2022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2522

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学位[201930)精神,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由相关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确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强化学校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类型和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认可其参加如下类型考试所取得的相应成绩

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三级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笔试含听力).

2. 参加我省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考试(课程代码00015),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BT)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合格。

4.参加“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合格。

(二)英语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日语作为第二外语选考语种(以后按需要可选考俄语、德语、法语等语种),认可其参加如下类型考试所取得的相应成绩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等级考试(NNS)三级,笔试成绩合格。

2.参加我省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第二外语(日语)考试(课程代码00840),成绩合格(不含免考)

3.参加“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日语),成绩合格。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非英语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

学生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查阅。具体考试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名通知为准。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考试

学生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查阅,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名通知为准。

3.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或以上考试

学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阅报名、考试时间

4.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英语)由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高校联盟组织,按照成人学位外语统考考试原有考试规模(笔试,每场考试120分钟)进行考试安排,每年3-4月开展考试。学生可登录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报考系统(https://gdxwwy.edu-edu.com/)查阅相关信息。

()英语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等级考试(NNS)三级

学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官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外考试中心考点咨询电话:020-36207153)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第二外语(日语)学生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查询具体报名、考试时间。

3.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日语)每年3-4 月开展考试。学生可登录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 盟外 语水 平 考试报 考系 统(https://gdxwwy.edu-edu.com/)查询。

三、考试地点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BTS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等级考试(NNS)、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或以上考试

按照考点上报的考试地址编排。

()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原则上由考生在读院校组织开展。

四、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所参加的相应考试,按该考试的规定缴费。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2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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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报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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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74   更新时间:2023-03-10 10:25:52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