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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名-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3年公开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3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范围

本次招录辅警22名,要求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29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技术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1号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楼报名点;

3.需提交资料:

(1)《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3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3)个人征信报告1份;

(4)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根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时间初定于2023年2月14日(上午08:30至9:3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四)体能测试

时间初定于2023年2月14日(上午10:00至11:30),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地点初定于韶关市体育馆(中山公园旁),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初定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心理素质测评:考生在参加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成绩公布

初定于2023年2月16日前通过“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初定于2023年2月17日进行,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本次招录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此次招聘的辅警分配到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各部门,辅助开展公安工作。

(二)工资待遇: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培训考核期(两个月)后,每月工资约3500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有关考场防疫工作,结合韶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462866(政工办公室)

附件:

1.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3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3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样板)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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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80   更新时间:2023-01-30 04:48:05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