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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企业人才招聘>>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车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车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5、退役军人、消防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年龄:18-40周岁(2005年7月1日至1983年7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A牌驾驶证人员优先并适当放宽)。
02招聘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B2及以上驾驶证)
(二)岗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2年内退役)、A牌驾驶证(驾驶经验满3年)优先招录。
(三)岗位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名(有B2以上驾驶证),性别:男,24小时执勤。(1)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抢险救援及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服从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2)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3)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执勤补贴等组成。试用期月薪不低于4000元,试用期后月薪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一金”)。(4)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5)每月享受不少于8天带薪假期。工作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
03应聘流程
(一)报名:1、方式:网上报名:填写《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邮箱:942091820@qq.com。(咨询电话:贺建建站长:13927888105、办公室欧保材:13380730937)。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武江区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办公室,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2、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体能和车辆安全驾驶测试。
(三)面试考试:面试初定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考试初定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面试考试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考试为面试和体能测试及车辆驾驶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1.《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体检报告(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记录、毒检证明报告。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04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05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3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23年7月24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06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科长:曾硕:0751-8177596。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按照规定享有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不低于4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享有标准的工资待遇(工资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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