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页banner

联系我们

韶关百科学历教育网
地址一:韶关市武江区新民路-御龙湾A6-208(售楼部斜对面二楼)
矿山公园200米 
地址二:武江区吉祥路与芙蓉北二路交叉口,嘉乐苑二楼(工业路沙湖市场南侧
咨询电话:400 806 0751 全国免费拨打
办公电话:(0751)8138951,8707138
工作手机:1899 866 2118微信同号
咨询QQ:228680751
E-mail: 228680751@qq.com

商会论坛交流

首页>> 商会论坛交流>>

商会很难,但请不要随意放弃!商会组织 存续期间 找到更多 价值认同 价值呈现



商会很难,但请不要随意放弃!

原创 徐胜平 商会平语 20240929

   最近看到一些地区的很多商(协)会都因为严重失信违法被民政部门批量的撤销登记,让我不禁感到唏嘘和遗憾。平常在社会上看到的、听到的那些所谓很“高大上”的商会组织,究竟有多少是在正常运行的,又究竟有多少是在“浑然度日”的? 

 

   有人说“只有潮水褪去,才能看到谁在裸泳”。如今,经济转型和调整的压力也逐渐传导至本来日子就不太好过的商(协)会组织身上,所以我们预判今后几年我们的商会组织还会持续经受着严峻的生存考验。接下来,我们还会看到有更多的商会组织被撤销,也许我们身边现在有很多表面上看起来办的热热闹闹的商会,可能熬不过几年就会“销声匿迹”了。 

.

   除了唏嘘和遗憾之外,我们难道不应该反思吗?理论上我们商会的参与人员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一个由所谓的精英群体构成的组织会这么的脆弱、这么的不堪一击?也许,万事万物都无法逾越其自然生灭的规律,但我们所有人都愿意追求更有价值的长期存续过程。如何让我们的商会组织可以生存的更长久?如何在我们商会组织的存续期间找到更多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呈现?这是需要所有商会的参与者们共同在“自我”和“人性”的博弈中寻找答案。

.

   商会很难,但请不要随意放弃!如果“有些人”确已无能为力继续主导商会的发展,那么“放手”也许就是他们留给商会最大的“功德”,要么体面的交接传承,要么大大方方的去办理解散注销,为何非要让这些商会最后沦落到被登记机关依法撤销的地步呢?我们从不否认商会也是有其生命周期的,但我们现实中绝大多数已经“牺牲”的这些商会其实并不是都到了“气数已尽”的时候,这些商会其实还很年轻,还没有机会好好的发挥她们的作用和价值就“夭折”了,这些商会的命运原本完全是可以通过整改、改革、改选、换届的方式来挽救并继续存续和发展的,“某些人”为什么不给这些商会留下一个“生”的机会呢?如果是因为“某些人”的个人因素导致了整个商会组织非正常解体的话,难道这些人不应该被谴责吗?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一家商协会如果被登记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吊销后所引发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如果是异地商会,伤害的就是整个地域商帮的声誉;如果是行业协会,损害的就是整个地区行业的公信力。

.

我们再次强调商会不是某一部分人的,是集体的,是全社会的,所以商会组织的生存权、生命权、发展权都应该牢牢的掌握着我们全体参与者的手中,但为什么那么多被撤销的商会里面众多的参与者们却没能挽救这些商会的“生命”呢?是这些参与者们对商会早已“失望至极”了?还是根本就没有留给他们挽救的机会呢?商会组织的生命权不应该因为其阶段性的主导者个人问题就被无情的剥夺,试问这些商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何错之有呢?试问这些商会里众多无法参与主导或管理工作的参与者们何错之有呢?为什么商会的整个组织集体要付出被吊销的代价去为其阶段性的某些主导者个人问题买单呢?我们这些商会是不是长期存在被少数人控制的问题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管理制度是否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或缺陷呢?

.

     我们的商会从筹备到注册登记再运行发展每一个阶段都很艰辛,这些商会的背后有太多的奉献者和参与者付出了心血、精力、时间、金钱、资源、智慧和感情,他们谁不希望自己所参与的商会越办越好呢?可惜这些被依法撤销的商会,原来成立的时候“风光无限”如今却已“黯然失色”!原来成立的时候“雄心壮志”如今也早已“心灰意冷”!这些被依法撤销的商会的参与者们,原来大家在一起是多么的“情深义重”如今却已“形同陌路”!

.

     很多时候这世间就是一场轮回,万事万物都逃脱不来从生到灭的过程,这是规律!同样,万事万物也都要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稚嫩到成熟的过程,这也是规律!今后我们依然会看到更多商(协)会“生生灭灭”的故事,我们只不过希望多一些“美好”少一些“遗憾”而已,但愿“会”长久,千里共“商”途!

    不过,商会今后依然很难,且行且珍惜!

徐胜平 2024.9.28  

(声明:本文为《商与会》作者、“商会平语”公众号创办人徐胜平的原创作品,本文观点旨在对中国现代商协会、特别是初创型及中小型商协会组织在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辩证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认同本文观点的欢迎原文转载转发,并注明原创来源或转载平台。欢迎商会界专业人士批评指正和探讨,原创不易,切勿变相抄袭或串词改句,侵权必究,谢谢!)

.

.

分享到:
点击次数:113   更新时间:2024-09-29 06:07:18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