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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职业教育>>学校管理,如何授权才能既有技术,又有艺术?| 头条
原创 李海林 新校长传媒 2021-12-10
当校长把权力智慧地放出去的时候,他拥有的权力才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The 8th Educational Innovation
Conference of China
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年会上,主办方给我的题目是“校长凭什么成就学校?”我的回答是:“在学校的管理过程中,校长当然要凭借权力性的因素管理学校,但主要是凭借非权力性因素在管理这个学校。”
第七届中国教育创新年会给我的题目是“教育背后的人性假设”。我的回答是:“教育要扬善,但教育不要试图把孩子们培养成为神;教育要抑恶,但不要违背孩子的天性。”
今年第八届中国教育创新年会,主办方把前面两届的题目各抽了一个主题词,一个是权力,一个是人性。我的题目是:“授权:学校治理中的一门关联人性的技术+艺术”。
我们先看李希贵校长的一段话:“人性的弱点让拥有权力的人很难抑制行使权的冲动,他们常常因为身处高位而把手伸得很长,甚至用权力把自己打扮成无所不能的人,于是,一个组织的危机由此产生。”我觉得李希贵校长把这两个关键词的关系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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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校长难:
难在克服自身之人性弱点
校长“授权”这件事,涉及到人性这个大问题。人性人性,人之常情。人之常情,都要权,更何况做管理的人,没有权力做不成事。但要当好校长,却要主动地、有计划有目的地放弃一部分权力,把这一部分权力授予给他人。为什么呢?我说六个理由。
第一,分权是结构化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学校和企业、行政部门的管理有一些不一样。学校管理特点是“高结构-低控制-中利害”。
“高结构”是指权力在学校各个方面、各个部门的结构布局。学校管理需要靠权力的合理布局来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行,而不是靠一部分人对另外一部分人的直接控制。结构化的权力分布有一种机制,一种导向,将学校各个部门的资源、每个成员的工作导向产生教育教学效益的地方。我称之为“高结构”和“低控制”。
此外,在学校的管理中,所有的成员怎么做?做什么?跟他们是有利害关系的,但不能高利害。一旦高利害,组织成员的行为和思想就开始变形,但如果没有利害关系,学校将会一盘散沙,所以我称之为“中厉害”。
要实现“高结构-低控制-中利害”,就必须分权,如果没有分权,就没有所谓的权力结构。
第二,分权是校长善意的最彻底的表达。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曾经说过一句话,“管理,就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人的善意。”我办学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学校的管理必须表达校长的善意,必须以校长的善意为出发点,而分权是校长善意最彻底的表达,是对学校里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最大的信任,也是最大的善意。
第三,分权是专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学校的管理是专业的管理,没有哪一位校长,对学校各个方面、各个学科的工作完全了解。一个校长要想把学校管好,最重要的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专业人员的专业品质发挥到极致,是校长做好专业管理的基本要求。而没有对专业人员的分权,哪里有专业化的管理?
第四,分权是扁平化管理的常规操作。什么叫做扁平化管理?一句话,让听得见炮声的人决定是否开炮。要让在一线的人决定做什么,怎么做,就必须要向他们授权。没有授权,就没有扁平化管理这一说。
第五,分权是责权利统一的必然要求。高效的管理责权利必须统一。责任分给学校各个岗位上的人,那权、利也必须随行。有一些学校把责任交给了相关的管理人员和老师,权力和利益被几个人甚至被一个人牢牢掌握,这违背了责权利统一的基本要求,这样的管理迟早要出问题。
第六,分权是培养干部的基本路径。校长有一个特殊的职责,就是要培养干部。如何培养干部呢?我的感受是:让他独立地、全权执行一项或某一个方面的工作,是对干部最大的、最重要的培养。如果没有校长的分权,干部永远都在打下手,怎么成长?怎么体会管理的压力与规则?怎么体会到自主操盘一件事的力道和分寸?
校长的智慧
大都在敢于分权,善于授权
我认为:做校长也容易,关键在敢于分权,善于授权。校长的授权要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把权分给谁?
校长手上有不同的权力,如何把这些权力分给不同的人?
把“虚权”分给副职。学校里有很多制度之外的事情要例外定夺,处理这样的事情特别讲究原则性。依据原则来处理相应的事情,我把它称为“虚权”。为什么把“虚权”分给副职?因为副职是校级干部,他就是管原则问题的,一般来说,校级干部原则性也比较强,对原则问题比较敏感。
把“实权”分为中层。“实权”就是做事情的权力。包括人事权、预算权、指挥权和奖惩权,这些都是做事情的权力。如果说高层是定原则的,那中层就是做事的。中层既然要做事,就必须把做事的权力给他,授予中层相对独立的、实实在在的权力。如果这些权力不给中层,他们将无法做成事情。
把“评价权”给老师。所有的评价都涉及名誉,而名誉是老师最看重的。由老师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出评价,也是最公平的,最容易服人心。
什么权不能分?
校长把“实权”分走了,“虚权”也分走了,校长还有什么权?校长应该把“程序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上,只有这样才能掌控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大局,所以这个权力不能放。
什么是“程序权”?打个比方,在交通法里有很多制度,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车辆靠右、车辆让行人等,这些都是实权。“程序权”相当于导航仪,告诉你前面有什么路,要向右拐或者左拐。导航仪似乎没有什么实权,也没有直接呈现原则性的东西给你,但它能在程序上保证你不违法。
举个例子,在我们学校,招人的权力完全交给学部,由三个学部的主任决定招什么人及定薪酬。那么校长是不是就完全失去人事权呢?学校关于招人有程序要求:第一步要向学校报计划,要按学校师生比例来决定是不是要招人;第二步,要遵守学校关于进人的基本条件,学部的程序走完以后,要报校长批准;第三步,学校的人事干部见到校长的批示后,才能办理用人手续,这就是程序权。
分权以后做什么?
校长分权后,会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脱身出来,那么校长真正的职责是什么呢?我认为校长是学校的守夜人、设计师和培训师。
校长是学校的守夜人,校长站在学校的最高点,时刻观察着学校,思考着学校每天正在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危机,可能出现什么样的问题。这就是校长要做的事,也似乎只有校长才会来做的事。
校长是设计师。成熟的学校,做事情都是有模式的,有套路有规矩的。这些套路规矩,就是一些成型的方案、标准、流程、指南之类的东西。例如学校的行政管理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师评价等等。这些东西,最好是出于校长之手,因为它们在底层决定学校日常工作的基本路径和方向。
此外,校长还应该是学校方方面面的培训师。校长把权力交出去以后,他要做的事要更有长远考虑,更像专家做的事。最多的应该就是对干部、教师的培训。校长应该是培训师,校长的管理,应该称之为教练式管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校长的管理与其说是管人管事,不如说是培养人,培养会做事的人。
校长任职的不同阶段,用权观不一样
2021年初,我和蒲公英教育智库的小伙伴共同做了一个调研,主题是校长的行为研究,有很多有意思的发现,关于校长使用权力这个方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
调研发现,刚刚当校长的人,他们的时间比较多的放在抓权力上,校长要做好学校的管理工作,第一步必须把权力都抓在自己手上。3~5年的校长,他们更多的时间放在用权力上;6~9年的校长,他们正在承受权力的压力;10年左右的校长,开始反思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12年左右的校长,普遍开始分权,把学校的日常管理的权力分给副职和中层,校长们更多的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学校发展的文化基础、学校的办学环境等更重要的方面。
的确,校长是有权力的人,但只有当他把权力智慧地放出去的时候,他拥有的权力才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作为一个职业校长的权力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