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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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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1级(高起本)、2023级(专升本)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点: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学生的一门重要必修课,其成绩是衡量学生能否取得毕业和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点认真组织做好2021级(高起本)、2023级(专升本)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高起本)、2023级(专升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时间与要求
2.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
3.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生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安排表
4.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5.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申请意向调查表
6.XX 教学点2026届本科毕业生有意向申请学位的学生信息汇总表
7.XX 教学点202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安排
8.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9.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
10.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9 日
附件1
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高起本)、2023级(专升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时间与工作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
(一)上报指导老师信息
各教学点请在2025年7月4日前向报送盖章纸质件、扫描件、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质审核表》(附件2)、《毕业生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3)及教师材料盖章版复印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指导教师资格: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一般不超过10人。
(二)统计学生申请学位的意向
1.学生填写意向表:各教学点通知2026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学位申请意向调查表》(附件5),学生签名后扫描/拍照交教学点留底(教学点以“姓名+是否有意向申请”命名扫描件,于2025年7月4日前汇总报送扫描件给学校)。
2.教学点填写汇总信息表:各教学点根据收集的情况,汇总填写《xx教学点有意向申请学位的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6,仅汇总统计有意向申请学位的学生信息),并于2025年7月4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盖章材料给学校。
(三)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时间
1.确定选题。在2025年7月15日前,学生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指导教师,学生根据学科专业范围,结合工作实际、本人兴趣或专长进行合理选题,在老师指导下拟定论文方向和题目。经指导教师同意选题后,在2025年7月30日前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论文提纲》,主要内容包括章、条、款、项,以及本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微信或者QQ等)。
2.提交初稿。学生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指导老师递交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和查重报告电子版。在老师指导下学生再次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补充和定稿。
3.确定终稿。学生应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毕业论文终稿交给指导老师评定成绩,提交论文终稿时,需将查重报告单(简洁版)附在论文最后一页一起装订后交给论文指导老师。
(四)指导老师评分
指导教师收到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后,应及时对论文评分,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附件9),论文最终成绩还需结合答辩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五)论文答辩
2025年10月31日前,教学点组织所有毕业生进行答辩,各教学点需记录答辩安排,填写《XX教学点202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7)。
答辩要求:答辩形式可选择现场答辩或线上答辩,答辩组由至少3名答辩老师组成。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综合评定答辩成绩(为答辩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并将答辩成绩、答辩意见填写在《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附件8)、《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附件9)。
(六)评定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指导老师评分*60%+答辩成绩*40%,教学点根据指导老师评分、答辩组评分,综合评定论文成绩。
(七)提交材料
2025年11月7日前,各教学点收集、汇总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并将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XXX教学点202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安排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指导教师确认签名)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二、拟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安排
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成人本科学位论文管理,切实提高成人本科学位论文质量,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均须按要求使用学习平台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并在系统上传论文过程性材料,具体上传材料通知请详见后续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根据《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指导学生进一步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加工提炼,反复修改,并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附件4)。
2.学生严格按照《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规范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学生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按时毕业。
(二)查重要求
论文查重要求统一使用指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推荐使用中国知网或者Paperpass进行查重。论文成绩及格的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40%,论文成绩良好的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30%,论文成绩优秀的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0%。
(三)打印及装订要求
1.毕业论文一律左边装订成册,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页码放在页脚中间(参照模板)。由正文首页开始编排,封面和封底不编入页码。
2.需将查重报告简洁纸质版附在毕业论文最后一页装订。
3.其它关于论文撰写与打印、装订的要求,请详见《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2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
教学点:
指导教师 姓名 | 学历/学位 | |||||
职 称 | 现从事专业 | |||||
最后学历 | 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
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所在专业、班级 | ||||||
工作简历(包括指导相关毕业设计或论文等经历) | ||||||
教学点 意见 | 教学点分管教学领导签名: 教学点(公章) 年 月 日 | |||||
继续教育 学院意见 | 继续教育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3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生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安排表
教学点名称(公章):
序号 | 指导教师姓名 | 职称 | 学历 /学位 | 是否符合指导教师资格 | 学生 姓名 | 专业/ 班级 | 学号 | 备注 |
备注:1. 指导教师资格: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2. 指导人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
附件4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教学点名称:
学生姓名 /学号 | 专业/班级 | |||
指导教师 |
| 学历/学位/职称 |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
指导过程记录:包括指导时间、指导地点、指导内容、指导方式(如:面谈、电话、邮件、微信、QQ等)。 | ||||
第一次 指导记录 地点: 方式: | 指导内容: 教师签名/日期: | |||
第二次 指导记录 地点: 方式: | 指导内容: 教师签名/日期: | |||
第三次 指导记录 地点: 方式: | 指导内容: 教师签名/日期: | |||
第四次 指导记录 地点: 方式: | 指导内容: 教师签名/日期: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