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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5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现将《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及附件》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做好学位授予申请工作!

学位申请材料收集步骤:

第一步:教学点核对附件1信息,有问题的,及时告知我,并将汇总表扫描件于202617日前反馈至上级教学点。

第二步:通知学生登录青书平台,核对申请表(信息、照片),信息无误的打印2份,手写签名;同时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操作指南见附件2

第三步:教学点收集纸质申请表、照片、胶装论文(一定要看清楚通知里的要求),连同汇总表原件,于17日前寄教学点。(因此次时间紧,论文可以后一步,先发电子版,教学点审核无误后再打印)


通知学生不要打印论文,先交前段时间提交的电子版终稿,上级教学点审核后再统一打印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
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赣学位〔2020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12号)及《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学院审核符合学位授予申请资格的我校部分本科毕业生,名单见《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请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认真核对《江西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如表中信息无误,请打印出本教学点名单汇总表并加盖教学点公章。

如信息有出入或有遗漏,请另写说明,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于202617日前发至邮箱(教学点收集上传),逾期视为无异议。

(二)学士学位申请者登录青书平台(网址:https://www.qingshuxuetang.com/ )核对《江西理工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如发现申请表无照片或非本人毕业照片,请先联系教学点老师。如信息无误,请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并及时将该表上交至所属教学点或班主任。(下载路径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注意:《学士学位申请表》在学校按程序盖完章后随学位证书一起发放,各教学点和班主任务必将此表装入学生的档案袋中。

(三)学士学位申请者登录青书平台上传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JPEG图像格式)。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务必清晰端正,不要用手机拍摄的图片,文件名请按“学号+姓名+层次+专业”格式备注。例如:18102100000000+张三+高起本+工程管理或20102100000000+李四+专升本+建筑学。(上传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四)上交两张小两寸蓝底彩照用以张贴学位证(一律用蓝底毕业信息采集照上的小两寸相片,与毕业证照片同版同底),照片背面备注教学点名称、专业名称和学生姓名。

(五)上交学位论文纸质稿一份(即最终稿,注意与最近提交的电子稿一致,需与任务书一同胶装,任务书中指导教师需手写签名)。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①盖好教学点公章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原件一份;②《江西理工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③与毕业证照片同版同底的小两寸蓝底毕业信息采集照两张;④学位论文纸质稿一份(即最终稿,注意与最近送审版的电子稿一致,需胶装)。

1)各教学点采用快递方式寄送。

快递地址:(省略)

2.电子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JPEG图像格式)。此项材料由申请者本人在青书平台上提交。

(二)提交时间

所有申请材料自通知下发后均可提交,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18(教学点寄送)

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及时上交学院教育教学科和青书平台,逾期将不接受申请,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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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4   更新时间:2026-01-06 04:00:45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