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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年韶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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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受韶关市纪委监委委托,韶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3名,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53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具有良好的体能技能,能适应公安机关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集中管理,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因工作需要,此次招聘报考限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户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6月10日至2002年6月9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放宽至35周岁(1985年6月10日至2002年6月9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含);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安保工作经验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本市在职辅警或辞职不满6个月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8.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纪委监委看护和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将填写好的《2020年韶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互联网邮箱“sggafj2019@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6月13日(周六上午8:15);
2.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3.须提交的资料:
(1)《2020年韶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
(4)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5)本人5日内(2020年6月9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
本人需携带以上资料,在参加笔试时上交。
(三)笔试
1.时间:2020年6月13日(周六上午8:30至9:30);
2.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3.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在8:00入场完毕,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不允许进入考场。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周六上午10:00至11:30);
2.测试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3.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
4.注意事项: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1.抽签时间:2020年6月13日(周六下午14:00至14:30);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周六下午15:00至17:00);
3.面试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成绩公布
1.时间:2020年6月14日前;
2.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通过“平安韶关”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韶关市公安局指定市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时间、地点在“平安韶关”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安韶关”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韶关市公安局安排合格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并委托劳务派遗公司办理用工手续,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由韶关市纪委监委主管,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看护业务(如不从事看护业务,不能转到其他辅警岗位),日常管理和训练委托韶关市公安局负责,无看护业务时安排到韶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从事警务辅助及日常训练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被聘用辅警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4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约2700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按有关规定给予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和年度奖金等。
每月平均收入约4200元。
(三)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2.所有考生需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交5日内(2020年6月9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考生未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异常情况,则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同时,在考试当天,考务工作组安排专人在考点门口为考生测量体温并确认正常后才能让其进入考场。如遇考生现场有发热、干咳等情形的,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处置,并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开通考生微信群,考试当天现场公布二维码;
2.其他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751-8469196
附件:1.2020年韶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韶关市公安局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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