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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16年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我市今年职称评审对“两大硬件”不作统一要求

20160630 09:22 来源韶关日报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王善业 通讯员 黄思敏

韶关日报讯: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今年职称评审有新变化,对职称评审中的“两大硬件”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昨日,市人社局就做好今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发出通知,明确了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时间、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申报途径和有关政策、评审收费、审核及公示、评审组织和纪律等相关要求。

据悉,今年我市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1日至915日。省各高、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15日至915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需委托省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全市中、初级评委会将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15日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人社厅另文通知。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安排按照省人社厅和有关高评委会的具体通知要求执行。

记者注意到,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根据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相关规定,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需委托省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受理材料的评委会要求执行。

此外,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申报材料的时间截至8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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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91   更新时间:2016-07-02 09:44:18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