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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硕士同等学力
首页>> 在职硕士同等学力>>韶关学院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2024年
韶关学院正式获批成为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同时获批机械、农业
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标志着我校正式进入
硕士研究生培养层次高校行列
今年
报考韶关学院的考生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
每天9:00—22:00
更多详细信息
请查看下方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韶关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1958年,坐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岭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占地总面积2571亩,有韶乐园(主校区)、韩家山、黄田坝、十里亭4个校区,是粤北地区人才培养和知识、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学校以“坚持立德树人,服务社会,将学校建设成为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农学、工学为发展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定位,着力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人才强校、合作发展”四大发展战略,坚持扎根韶关、立足粤北、服务广东、辐射港澳、面向全国,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学科平台
学校现有农业、机械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重点打造现代农业、机电装备、信息技术、教师教育、文化旅游等契合地方发展需要的五大特色学科集群。有5个省级特色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6个市校共建重点(培育)学科、21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构建了“省、市校共建、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31个(含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粤北食药资源利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省级科研创新团队8个。建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华南农业大学——韶关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师资条件
现有专任教师1595人,正高级126人、副高级341人,博士612人、硕士797人。国家督学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10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珠江人才计划”1人,“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1人,“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
育人平台
学校现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产业学院4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合作院校。学校获全国对分课堂示范校、教育部“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获批“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单位。
联合培养
近年来,学校分别与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喀什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25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计划及类别
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在农业、机械2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韶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类别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机械专业部分研究方向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以本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
4.网上缴费
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招生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网上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注意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相关要求,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项缺一不可。
(三)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其余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韶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六、复试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另外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韶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在复试的同时,如有必要学校还将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八)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调剂
1.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调剂条件及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我校研究生部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部官网。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制、学费、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1500元/人·年。
奖助体系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政策如下表所示。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研究生奖助金类型及标准一览表
注:研究生学术成果奖面向全部在校在籍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其他类型奖助金仅面向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官网,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发布各类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寄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按我校校园网公布的参考书目执行。
十二、研究生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办法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韶关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招生信息、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信息,也可来电咨询相关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一)韶关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研究生部办公室(崇德楼509室)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电话:0751-8120049
电子邮箱:sgxyyjsb@sgu.edu.cn
联系人:
刘老师 0751-8120049;13927881024
肖老师 0751-8120049;13826303616
(二)韶关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1-8120117
电子邮箱:sgxyjw@sgu.edu.cn
(三)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1.农业硕士培养单位联系人:
生物与农业学院:黄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123;15089876439。
食品学院:谢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4787;18818305408。
2.机械硕士培养单位联系人:
智能工程学院:许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1422;19820638512。
信息工程学院:梁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4903;13580136811。
注:若上级部门对2025年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或规定,以新政策为准。
投稿邮箱| sguxcb@sgu.edu.cn
来源| 研究生部
图| 新闻中心
编辑| 许子铭
初审| 凌思 莫秀瑶 许子铭
复审| 肖瑜 杨可明 李丽群
终审| 肖正中 吴永满
发布单位| 宣传部
来源:韶关学院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