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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教师资格公务员
首页>> 职称评审教师资格公务员>>韶关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来源:市招考中心2026-10-29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6年12月5日至6日举行。现将我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韶关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韶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韶关市户籍人员。
(三)韶关学院在读研究生、韶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考生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且已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按规定笔试科目可免考的,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与笔试科目相一致的面试。由于我市本次不组织日语(含高中、初中)、俄语(含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因此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如需报考日语(含高中、初中)、俄语(含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提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
四、报名流程
(一)考生个人信息核对
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更改,导致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一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个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我市报考日语(含高中、初中)、俄语(含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请报考日语、俄语面试科目的考生务必按要求选择指定的考区报考。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4。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1日24:00。
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原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11月30日10:00开始,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遵照执行。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行提前准备一本无书写字迹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用于参加面试考核。
(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三)报名咨询电话:0751-8912116,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教育局902室。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
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
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附件1-4.wps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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