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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问答(百科教育 转载自韶关日报 广东成人高考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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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问答

 

  1.什么是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  

 

  答: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是指201711之后,在韶关市注册登记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范围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中从事设计、研发、工艺、检测、科技服务等科技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包括本市新接收的毕业生、市外新调入人员、归国留学人员等。  

  2.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的补助标准?  

  答: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的补助为连续发放两年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分为三个等次:(1)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补助6000//年;(2)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补助1.2万元//年;(3)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补助1.8万元//年。生活补贴一年发放一次,按实际在韶工作的月份计算。  

  3.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单位工作时间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本科人才不超过35周岁,其中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当年11日);(4)已落户韶关,或者全职在韶关工作且每月在韶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直接纳入产业科技人才扶持范围。  

  4.除了生活补贴,产业人才还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1)对新引进的产业科技人才,教育部门可以就近优先安排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工作;(2)本科以上人才初创企业首次入驻我市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免收2年场地租金(免租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人);(3)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人才落户韶关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落户手续,实现“零门槛”落户。  

  5.新引进的产业科技人才享受了生活补助外,还能享受其他优惠扶持政策吗?  

  答:发放生活补贴属于非竞争性政策。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可“叠加”享受我市其他竞争性人才政策待遇,对于非竞争性人才政策按照“就高从优不叠加”原则享受待遇。如符合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且已经纳入并享受市引进紧缺适应人才、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津贴或扬帆计划经费的,可再享受该政策生活补贴。如符合上述条件,但是同时符合其他不需要评选或筛选的财政人才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政策待遇。  

  6.如何申报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助?  

  答:企业每年根据申报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经用人企业初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由所在地科技、组织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部门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流程如下: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核实-所在地科技、组织部门初审-市科技部门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7.申报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报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贴需要提交材料如下(一式三份):  

  (1)《韶关市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或由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的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6)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机构查询证明(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什么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答:经市认定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范围的企业(含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从事科技工作的人才团队。新认定省“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等省级人才团队直接纳入扶持范围。  

  9.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扶持标准?  

  答:入选省级人才团队的按省财政资助资金的50%由市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入选的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按ABC三档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  

  10.市创新创业团队人才的要求是什么?  

  答: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引进后需在韶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至少有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引进单位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11.对新引进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还有其他配套政策吗?  

  答:对于入选的人才团队,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新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就学或就业,可通过一事一议由对口职能部门按照“绿色通道”给予解决。  

12.如何申报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答:企业根据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团队申报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经所在地科技、组织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部门受理和资格审核,市科技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竞争性评审,经评审,确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议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流程如下: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人才团队申报-所在地科技、组织部门初审-市科技局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材料由申报指南另行确定。

(转载韶关日报)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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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35   更新时间:2018-06-13 12:21:02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