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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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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试行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试行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仅指本科生)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专、本科毕业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对专、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
    3.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 
    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 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选题

    江西理工大学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函授站(点、教学区)任教有关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 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 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练。 
    2)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题真做。
    3)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 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不能大题目小内容,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教研室组织论证审定,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
    2)课题应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避免简单借用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结合成人在职在岗的特点,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突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训练。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
    3)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个题目,对于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且每个学生必须对课题的全过程有所了解,以保证每位学生都受到全面的训练。 
    4)各学院按专业将课题题目和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分别填入:
  《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        届)》、《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届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及其基本要求

    1.查阅文献5篇以上(其中教师推荐1—3篇)。
    2.中外文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专科仅需中文摘要)
    3.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工程设计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量图幅的设计图纸,如机械类工程绘图不少于折合成图幅为A0号图纸3张。为方便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册,图纸可缩小比例打印出来。
    2)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类课题,论文应有实验数据、测绘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
    3)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及实物的性能测试报告。 
    4)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完善的文档,包括有效程序软盘、源程序清单、流程图、软件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5)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对引用的资料、引文应有标准化的注释,并列出阅读书目清单。
    6)字数要求: 
        本科: 6000字以上。
        专科: 4000字以上。
    7)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装订成册,并应包含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中外文摘要、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毕业设计(论文)封底。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与作用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首次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学院应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1.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各学院安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和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2)外聘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学院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和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的第一个文字材料,是决定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而且在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字工作能力方面有示范作用。因此在填写时必须字斟句酌,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一个范例。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院同意批准,送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以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结合成教学生的特点, 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对学生进行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 
    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提出题目,规范地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 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5)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原则上理工科专业的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为5-7人,文科专业的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为8-10人。指导教师根据各形式(指函授、业余、脱产)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定期必须与学生见面,具体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一周以内的需经学院教研室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应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备案,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5双导师的规定 
    1 双导师制是指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及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活动的制度(简称双导师制)。 
    2)双导师的确定
    校内导师由具有指导学生课程学习研究资格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校外导师由学生所在单位推荐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技术骨干、优秀管理人员或专家担任。 
    校外导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标准:
    a)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资历特殊者可适当放宽至大专,5年以上工作经验。 
    b) 热心我院教学工作,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
    c) 能够对学生的论文、实习实践、就业等做出有效的指导。 
    3)双导师的工作职责
    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校内导师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理论部分指导等。 
    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在技术实践与管理实践活动中的能力培养,参与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实践部分指导;出席学生的论文答辩等。
    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应经常交流情况、切磋经验、互相配合,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从而保证我院毕业生的培养质量。

五、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因此,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设计 (论文)任务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尊敬师长, 团结互助, 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 
    3.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根据不同学习形式,现规定如下:
    1)函授形式:在最后一个学期授课期间,学生主要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批阅和修改,这一期间,若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夜大形式:在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时间内,若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3)脱产形式:在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时间内,若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5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4.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5.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6.毕业设计(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六、答辩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人人都必须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所有学生必须在校内参加答辩(各函授站(点、教学区)毕业生在本站点参加答辩)。 
    2.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各专业成立3人以上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可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学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内容、 要求,及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在答辩时对学生进行提问,做好答辩记录,并将成绩填入《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届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 
    4.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15分钟、教师提问5—10分钟。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学生的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
    3.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中等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4.评分标准  
    
1)优秀: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问题回答正确。 
    2)良好: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3)中等:能一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质量一般,存在个别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或有抄袭现象;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1)无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无一定实用价值;
    2)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
    3)毕业设计(论文)中机械地摘抄资料;
    4)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准确;
    5)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潦草、不整洁; 
    6)论文中出现概念性错误;
    7)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达不到前所述要求; 
    8)毕业设计(论文)中无相应的文献综述和外文摘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毕业设计(论文)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 
    3)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较多,多主要问题经启发仍不能正常回答; 
    4)工作不努力,有严重违纪行为,表现差;
    5)设计说明书(论文)多处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多处不符号国家有关标准。
    7.评阅教师要认真负责,严格掌握标准,既不苛求,也不降低标准,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并在评语后注明成绩,签署姓名、时间。 
    8.对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评语教师要提出修改、重做的意见,及时转交继续教育学院,以退回学员重写。 
    9.评阅教师要认真核实本人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的份数,防止丢失。如发现不是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请速交回继续教育学院,以便转交他人评阅。 
    10.对特别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可向有关刊物推荐,并请注意选取部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备编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1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答辩委员会审定,一周后统一交至各专业班级班主任,由班主任收后,于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分别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继续教育学院教材管理员。

八、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规范化、制度化,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主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起始阶段、期中和答辩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起始阶段:各专业着重检查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等。
    期中: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将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专业班级期中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各专业班主任,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考核的对象。
    答辩评分:答辩前各个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的要求,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并对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 
    3.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学院、函授站(点)应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 毕业设计 (论文)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优秀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本学院执行《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学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最迟于学期结束前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4.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
    毕业设计(论文)是反映高校培养人才最后一个教学环节的历史真迹,是教学类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现实使用价值,又有历史与教育研究的价值。
    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软、硬件成果由继续教育学院保存,保存期5年。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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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79   更新时间:2014-10-14 11:07:25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