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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商会论坛交流>>2026年韶关市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班(8.28资料之一)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试行)
中共韶关市委社会工作部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3月
目 录
一、总则........ ....1
(一)指导思想...........1
(二)适用范围............1
(三)基本原则.............2
(四)有关要求............3
二、标准和清单3
(一)把关标准.............3
(二)事项清单......
1.议事决策类........4
2.内部管理类............... 5
3.队伍建设类......6
4.其他............6
三、工作流程........6
(一)事前沟通酝酿..............................6
(二)党组织前置研究..........................7
(三)联席会议听取意见......................7
(四)决策会议列席把关......................7
(五)重大分歧请示报告......................8
(六)事后监督落实..............................8
四、分类指引.......9
(一)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理事长(会长)为同一人...... 9
(二)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副理事长(副会长)为同一人...10
(三)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秘书长为同一人....11
(四)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非理事会成员.....12
(五)在理事会层面成立临时党支部...............13
(六)未成立党组织,上级党委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3
五、保障措施...............14
(一)压实党建责任,筑牢工作根基.....14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抓实整改.....15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规范发展.....15
(四)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队伍建设.....16
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规范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建引领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和行业自律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政治把关作用,规范参与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议事决策、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适用范围
1.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直接领导和管理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履
行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职责,牵头指导落实本指引各项要求。
2.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负责双重管理的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规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3.各行业管理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与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委、业务主管单位协同配合,做好对应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和协同工作。
4.本指引适用于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涵盖脱钩、直接登记、双重管理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三)基本原则
1.政治引领、严把方向。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首要履行政治把关职责,坚守政治属性,确保决策事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筑牢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政治根基。
2.前置研究、刚性约束。行业协会商会重大事项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表决或决定前,应主动听取党组织意见,未听取的,一律不得上会审议。
3.民主协商、依规履职。党组织坚持集体研究、民主议事,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建议;尊重行业协会商会依照章程行使自主决策权,党组织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推动党建要求与法人治理有机融合。
4.分歧请示、及时报告。对存在重大分歧、经反复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党组织须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决策。
5.分类施策、精准指导。根据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设置形式、党组织书记任职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等不同实际,实行差异化的决策参与指引,确保各项要求贴合实际、务实落地。
6.全程监督、闭环落实。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决策的酝酿、审议、执行全流程监督,强化对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对违规决策、偏离要求的事项及时纠正,切实做好把关。
(四)有关要求
1.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须明确党组织书记担任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或副主任(副组长),配合秘书处牵头统筹换届选举方案制定、候选人资格审查报送、选举流程把关、结果审核报备等全流程工作,严把换届政治关、人选关、程序关。未成立党组织的,可由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2.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聚焦议事决策、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三大重点把关,做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自律机制、规范运行管理。
二、标准和清单
(一)把关标准
党组织对行业协会商会重大事项进行政治把关,须对照以下标准,做到六个必看、六个把关:
1.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严把政治方向关。
2.看决策事项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是否贴合行业发展和行业自律的工作导向,严把政策执行关。
3.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是否合规合法开展各项活动,严守行业协会商会非营利性属性,严把合规合法关。
4.看决策事项是否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和行业健康发展,是否助推行业提质增效、规范自律,杜绝违背行业发展
规律的决策,严把行业发展关。
5.看决策事项是否有利于维护会员合法利益,是否兼顾行业整体利益与会员切身利益,杜绝损害会员权益的行为,严把会员权益关。
6.看决策事项是否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否保障行业协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社会保
障等合法权益,严把职工权益关。
(二)事项清单
本清单所列事项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须参与研究、严格把关的重大事项,凡涉及以下事项的,须按程序主动听取
党组织意见,党组织须履行把关职责,清单内容根据工作要求动态完善。
1.议事决策类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具体措施,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与调整。
(2)章程的制定、修订、废止,内部议事规则、行业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文件的拟定与调整。
(3)换届选举、届中增补、负责人任免,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推选、任免及履职评价。
(4)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审定,重要决议事项的议定。
(5)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及调整;涉外合作交流、加入境外行业组织、出国(境)考察等涉外事项。
(6)行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惩戒处分,以及涉及行业整体利益、会员集体权益的重大行业事项。
(7)行业协会商会的变更、注销、分立、合并等登记事项变更。
2.内部管理类
(1)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立项、接受大额捐赠及专项资金使用等财务相关重大事项。
(2)会费标准调整、收费项目设立与取消、有偿服务定价等涉及会员缴费及权益的事项。
(3)办公场所变更、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等资产相关事项。
(4)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
(5)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信访矛盾化解、舆情应对及可能引发行业风险、社会不良影响的各类事项。
3.队伍建设类
(1)秘书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调整,专职工作人员薪酬体系、绩效考核办法、福利保障制度的制定与调整。
(2)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教育、纪律约束相关事项,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
(3)人才引进、专业队伍建设、培训计划制定等涉及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4.其他
党组织研究认定的事关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方向、会员切身利益、行业自律建设、职工权益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流程
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严格遵循“事前沟通酝酿—党组织前置研究—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决策会议列席把关—分歧请示报告—事后监督落实”的闭环工作流程,所有环节形成书面记录,做到程序合规、责任到人、有据可查,确保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落到实处。
(一)事前沟通酝酿
将事项相关材料主动与党组织沟通,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背景、内容和初步意见,党组织安排专人对接梳理,做好前置研究准备。特别紧急重大事项可简化流程履行程序。
(二)党组织前置研究
党组织收集重大事项相关材料后,及时召开党组织相关会议,对照六个把关标准开展集体研究讨论,重点围绕政治
合规性、政策匹配度、利益关联性、风险防控性进行审查,形成同意、修改完善后同意、暂缓上会、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时反馈。对需修改完善的事项,党组织明确具体修改意见,完成修改后重新与党组织沟通复核。
(三)联席会议听取意见
行业协会商会将重大事项提交决策会议表决前,须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听取党组织意见。联席会议由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牵头,党组织班子成员、理事会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党组织负责人现场宣读前置研究书面意见,详细阐述审查理由和有关建议,会议充分沟通协商,根据党组织意见对决策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上会议题材料。
(四)决策会议列席把关
1.行业协会商会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决策会议审
议重大事项时,须邀请党组织负责人或党组织指定的党员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享有发言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有权就党组织意见作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2.列席会议的党组织代表,对决策事项的建议要求进行
重申,对修改完善后的情况进行确认,引导决策机构充分吸纳党组织意见。
3.决策会议须完整记录议题内容、党组织意见、修改完善情况、参会人员发言、表决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分别纳入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档案和党组织党建档案。
(五)重大分歧请示报告
对存在重大分歧、经反复沟通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重大事项,一律暂缓表决。党组织要及时按隶属关系向上级党
组织(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委、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及其他党组织)书面请示报告,详细说明分歧事项、双方意见及沟通情况,待上级党组织明确意见后,再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坚决杜绝擅自决策、违规决策。
(六)事后监督落实
1.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后,党组织牵头督促行业协会商会相关责任人按分工抓好决策落实,党员理事、党员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决策事项,确保决策落地见效。
2.党组织对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跟踪监督,定期梳理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执行有偏差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或违规执行决策的,加强与相关负责人沟通,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决策事项完成后,行业协会商会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备落实结果;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党组织同步核查资金使用、项目落地情况,形成监督台账存档备查。
4.党组织将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全部材料(事项方案、前置研究意见、联席会议记录、决策会议记录、落实情况报告等)统一归档,做到一事一档、全程可追溯。
四、分类指引
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书记任职及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的不同实际,分六类制定差异化工作指引,各类情形均要严格遵守本指引的决策清单、审查标准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细化履职方式和工作重点,确保党建引领无死角、决策把关全覆盖。
(一)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理事长(会长)为同一人
1.履职特点
党组织书记为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决策第一责任人,党建与业务决策一体化,政治把关直接高效,意见传导无衔接环节。
2.决策要求
党组织书记牵头召开党组织会议开展前置研究,形成集体意见后,以理事长身份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将党组织意见直接融入决策方案修改完善环节;主持决策会议时,主动向理事会传达党组织意见建议,确保决策事项符合六个把关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会议与理事会会议分别召开,不得合并议事,不得用理事会决策替代党组织前置研究。
3.重点任务
履行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或副主任(副组长)职责,统筹换届全流程政治把关;牵头推动党建工作与行业自律、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将党建要求纳入行业协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带头抓好决策执行和监督落实,对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中的违规问题及时处理。
(二)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副理事长(副会长)为同一人
1.履职特点
党组织书记为行业协会商会决策层成员,具备直接参与议事决策的条件,党组织意见传导顺畅,能有效引导理事会吸纳党建要求。
2.决策要求
党组织书记牵头召开党组织会议完成前置研究并出具书面意见,以副理事长身份参与联席会议,主动阐述党组织意见,协助理事长做好决策方案修改完善;列席或参与主持决策会议时,优先发表党建审查意见,引导理事会成员充分吸直接融入决策方案修改完善环节;主持决策会议时,主动向理事会传达党组织意见建议,确保决策事项符合六个把关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会议与理事会会议分别召开,不得合并议事,不得用理事会决策替代党组织前置研究。
3.重点任务
履行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
或副主任(副组长)职责,统筹换届全流程政治把关;牵头推动党建工作与行业自律、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将党建要求纳入行业协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带头抓好决策执行和监督落实,对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中的违规问题及时处理。
(二)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副理事长(副会长)为同一人
1.履职特点
党组织书记为行业协会商会决策层成员,具备直接参与议事决策的条件,党组织意见传导顺畅,能有效引导理事会吸纳党建要求。
2.决策要求
党组织书记牵头召开党组织会议完成前置研究并出具书面意见,以副理事长身份参与联席会议,主动阐述党组织意见,协助理事长做好决策方案修改完善;列席或参与主持决策会议时,优先发表党建审查意见,引导理事会成员充分吸纳党组织要求。对存在分歧的事项,牵头沟通协调,及时化解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的,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3.重点任务
定期向理事会传达党建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推动理事会将党建工作和行业自律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协助理事长抓好决策事项落实,同步履行党建监督职责,强化对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把关。
(三)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与秘书长为同一人
1.履职特点
党组织书记为行业协会商会日常运营负责人,全面掌握决策事项筹备情况,可提前将党建审查要求融入议题方案,议事决策衔接紧密,落地执行督导高效。
2.决策要求
党组织书记在拟定重大事项方案时,同步组织党组织开展前置研究,提前将党建意见融入方案初稿;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党组织意见细化完善决策方案,严把议题入口关,未经党组织前置研究的重大事项一律不得列入决策会议议程;在决策会议中,详细阐述党组织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做好会议统筹协调。
3.重点任务
履行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或副主任(副组长)职责,牵头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筹备和
程序把关;牵头抓好决策事项的落地执行和跟踪督办,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落实情况:将党建工作要求融入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日常运营的政治把关和合规监督,扎实推进内部管理。
(四)已成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非理事会成员
1.履职特点
党组织书记未进入决策层,党组织意见传导存在衔接环节,是党建把关的重点关注类型,需强化前置研究和列席参会的刚性约束。
2.决策要求
重大事项议题须提前报送党组织,党组织召开会议形成书面意见后,原件随议题材料一并提交理事会;须召开联席会议专门听取党组织意见,党组织书记全程参会并充分阐述审查要求,方案修改完善情况需书面反馈党组织。决策会议须邀请党组织书记全程列席,党组织书记享有优先发言、充分阐述党建意见的权利,决策会议记录中单独列明党组织意见及采纳情况,未采纳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送党组织存档。
党组织书记定期与理事长、秘书长沟通党建要求,建立常态化意见反馈机制。
3.重点任务
上级党组织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拒不邀请党组织书记列席会议、无视党建意见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党组织书记牵头做好决策执行的监督工作,对议事决策、内部管理中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建把关要求落到实处。
(五)在理事会层面成立临时党支部
1.履职特点
临时党支部党员以理事为主,党建工作与决策工作高度贴合,决策参与以党员理事带头履职,意见传导直接高效。
2.决策要求
临时党支部书记担任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或副主任(副组长),牵头统筹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临时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对重大事项开展前置研究,以支部名义形成集体意见,通过联席会议反馈,党员理事带头参与方案修改完善。决策会议中,党员理事统一贯彻支部意见,在议事表决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意见得到充分体现。临时党支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决策参与情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3.重点任务
将党员理事履职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员理事带头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规范履职行为;结合工作要求,对理事会决策中的违规事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强化议事决策合规性把关。
(六)未成立党组织,上级党委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1.履职特点无正式党组织架构,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上级党组织派
驻代表,是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主体,履行政治引领、审查把关、指导监督职责。
2.决策要求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行业协会商会所有重大事项,须提前报送党建工作指导员审阅,党建工作指导员对照六个把关标准出具书面指导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须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决策方案;决策会议须邀请党建工作指导员列席,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场发表指导意见,对决策事项的政治方向、合规性进行把关。对存在重大分歧的事项,由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3.重点任务
党建工作指导员牵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组建党组织,同步做好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决策把关情况和行业协会商会专项工作进展,对违规决策事项及时制止并上报;协助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运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党建责任,筑牢工作根基
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抓好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切实履行脱钩、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主体责任,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双重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作为履职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推进议事决策、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抓实整改
上级党组织定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前置研究程序、决策清单执行、联席会议召开、意见采纳情况、档案资料完善等内容,对未落实党建决策要求、违规决策、拒不接受党建把关的行业协会商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并抄送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纳入工作重点台账。党组织对行业协会商会议事决策、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中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自律机制、规范发展行为。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规范发展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优先推行理事长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非党员理事长的,明确党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确保党建与决策无缝衔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结合实际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决策参与配套机制,将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纳入章程,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党建引领机制。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培训、考核机制,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指导监督作用。
(四)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理事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党建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换届选举流程、专项工作要求、法律法规等内容,提升党建履职和政治把关能力。加强党建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履职能力整体提升。将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党组织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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