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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教学
首页>> 教务公告教学>>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继教〔2024〕7 号
校内各二级学院、校外各教学点、2025届成教(自考)毕业生:
为落实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加强对申请学位的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管理。现将我校成教(自考)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联系科室及人员:成教科:宋老师电话3182496、唐老师电话3182055;自考科:吴老师电话3182465)。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校外教学点协助通知、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须由具有讲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参考普通生执行标准。
2.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与能力、成果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进行评价和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设计)并做好记录,指导形式包括面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缴交工作。
3.根据国家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指导老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应当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毕业论文(设计)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并通过“检测系统”辅助指导,凡是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要求学生修改。
(二)学生
1.根据二级学院具体通知,学生应及时、主动地与相应的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如学生未能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而影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相关工作进展,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时、独立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规定的全部任务。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违者如不及时改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三、执行标准
(一)非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
1. 写作形式:毕业论文(读书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分析报告、方案策划、教学设计、毕业设计等),字数由各二级学院参照普通生设定标准。
2.格式:具体要求由校内各二级学院设定,沿用原格式。模板可在继续教育学院“新学籍教务群”下载。
3.查重:依托维普系统展开全员查重,每生有两次免费查重机会,终稿文字复制比要求低于30%。
4.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记分。
(2)非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成绩,指导教师评分占100%。
5.执行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二)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
1.学生申请:申请学位学生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学士学位个人申请表》《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学士学位审批表》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位外语合格成绩单提交教学点。
2.教学点提交材料:各教学点于2024年6月7日下午5:00前将学生申请及汇总纸质版材料提交相关二级学院,其中《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3.二级学院审核及工作启动:学位申报材料审核要点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并启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4. 写作形式及格式: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写作形式及格式等要求与相关专业普通生一致。
5.指导流程:依托维普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
(1)选题。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开始准备。
(2)填写开题报告表。
(3)写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批改。在初稿完成后,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4)按照指导老师意见修改初稿,形成二稿,交指导老师批改。
(5)按照指导老师意见修改二稿,形成定稿,提交系统查重,文字复制比要求低于30%。
(6)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后,如果答辩小组成员提出修改意见,学生需要对论文做最后修改,形成最终稿。然后再次查重。
(7)学生上交毕业论文材料(论文终稿及带有指导老师批改意见的一稿、二稿;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查重报告简洁版)。
以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流程仅供参考,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6. 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记分。
(2)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交叉评阅评分、答辩评分三部分构成,各部分评分所占比例参照普通生标准。
四、质量监控
(一)学校依托维普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将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的检测结果作为学生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重要评定标准。
(二)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每一阶段,继续教育学院电话抽查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沟通情况,及时检查、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
(三)指导工作结束后,抽查各项材料,并通过教学点征求学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态度与能力、水平的评价意见。
五、时间安排及资料管理
1.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全套资料由二级学院保存三年。
3.学位授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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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3.学位申报及推荐材料
4.学位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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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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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仅供参考,结合专业规范适当调整).doc】已下载38次
附件【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docx】已下载13次
附件【附件3:学位申报及推荐材料.zip】已下载27次
附件【附件4:学位申报材料审核要点.docx】已下载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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